中医学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方案
各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方案在学院落地实施,经研究,决定组织学院各教研室(含直属附属医院,下同)在2024年5月至6月集中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现将有关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指导意见》《实施细则》,重在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重在抓好贯彻落实执行,重在遵纪明规守底线,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教研室要加强对科研诚信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成立由各教研室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小组,明确本单位科研诚信工作的职责分工。
(二)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以及教育部新印发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研究制定有关落实举措。
各教研室在5月份集中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通过专家辅导、分组研讨、个人自学、典型案例警示、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三)严查不端行为。各教研室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建立学术不端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对新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要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有组织打招呼”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人,在作出学术不端认定和处理的基础上,还应按照责任人党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学生等不同身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对其作出处分处理或向有关方面提出处分处理的建议。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教研室要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要建立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科研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要求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在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在各教研室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结束后,各教研室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力构建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教研室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0日前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交于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电子邮箱:zyxy@sdsmu.edu.cn。
中医学院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