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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关于选聘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发布者:中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04-12 作者: 来源:中医学院 浏览:10

  为加强学院专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公开选聘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和按程序聘任的原则;实行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聘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中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岗位。

三、选聘条件

1.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

2.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熟悉管理工作流程,对所聘岗位有着清晰的认识,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3.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职工不确定等次除外)。

4.选聘范围为学校编制正式在职在岗职工,选聘主要面向二级学院、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现任处、科级干部不参加选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人员可直接参加主任选聘,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可参加副主任选聘。

四、选聘程序

本次干部选聘由中医学院组织。

(一) 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填写《中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申报表》,纸质版交至中医学院综合办公室230室,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zyxy@sdsmu.edu.cn

报名时间:20244121200-4121800,过期不予受理(以邮箱收到申报表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启动选聘

学院党组织成立选聘工作小组,根据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情况,研究确定意向人选。选聘工作小组学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牵头,邀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教授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选聘工作小组根据知情性、相关性原则,对意向人选在一定范围内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建议人选,提交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后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三)讨论决定

根据学院人选建议,学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确定任职人选。

五、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方式。聘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人员免除职务,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基础上,应将主要精力投入选聘岗位工作。学院现任科级干部仍由组织部管理。

(二)相关待遇。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医学院,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中医学院发放,原则上不低于正科或副科的待遇。对选聘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不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加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减免教学工作量,每年完成教研室平均工作量 1/3 且不低于32学时视为完成全年教学工作量。与学校签订的工作协议中除教学工作量之外的其他目标考核任务不在减免范围内。

(三)组织考核。聘期期满后,由中医学院进行考核,考核意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材料存入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依据。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中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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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申报表.doc